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近日公布顺平路潮白河大桥“4·23”火灾事故调查报告:4月23日5时许,顺平路潮白河大桥发生火灾,引发主桥中跨部分坍塌,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,直接经济损失1629.8万元。调查认定,上述事故是一起因路灯设施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、日常运行维护存在缺失,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到位,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报告显示,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党组书记、主任邱广宝等16名有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。此外,责令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;对顺力成公司党总支进行通报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。
报告显示,综合相关技术调查,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:主桥中跨南侧1#、2#吊杆之间的系杆倒U型盖板内的路灯电缆外护钢管多处腐蚀穿孔、电缆绝缘层老化破损产生放电,电缆短路,断路器未脱扣,电缆持续放电引燃盖板内可燃物,明火沿倒U型盖板内系杆HDPE护套蔓延,南侧多根吊杆在系杆盖板内的部分长时间处于火灾高温环境,多根吊杆的钢丝及系杆钢绞线在高温状态下力学性能急剧下降,先后断裂,相应吊杆处横梁坠落,导致主桥中跨部分坍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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